二對一服務 敬業精業
美國專利申請特殊的專利制度: 2013年3月16日美國專利實行新專利法,將"先發明原則"修正為"先申請原則"(FIRST INVENTOR TO FILE)。修法前,美國為世界各國中僅存采行"先發明原則(first inventor to invent)"的國家,即便他人先行提出美國專利申請,仍由最先完成發明創作之發明人(或其受讓人)優先獲頒專利權。新法施行后,針對同...
二對一服務 敬業精業
三重檢索保成功
隨時查檔 及時溝通客戶
專業、高效、全方位解答
服務時間:9:00-21:00
400-077-7879
服務時間:7*24小時
139-9853-9835
掃一掃,了解更多